发布时间:2021-03-31 15:20: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日照瑞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弘运环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日照市大连路、昭阳南路以西日照奎山体育中心项目;
2、项目地址:日照市大连路以南、昭阳南路以西;
3、调查范围:调查地块面积133684.83㎡,本次调查地块原用地为大石场村、小石场村、大韩家村集体用地及日照瑞德工贸有限公司和日照金田玩具有限公司使用的工业用地。地块北侧为大连路,东侧为在建的日照市体育运动学校,西侧和南侧为原采石场形成的水塘。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实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22个样品,地块外已开挖的堆土设置2个监测点位,采集2个样品。土壤检测结果表明,石油烃的检出范围为6~19mg/kg:重金属除铬(六价)未检出外,其余重金属镍、铜、砷、镉、铅和汞均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本次调查地块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块现状和历史状况的现场踏勘、调查分析,识别地块可能或潜在的污染区域、污染物构成以及污染程度,从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满足后续开发利用要求。
三、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瑞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866337936
四、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弘运环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633-2288158
五、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4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日照瑞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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